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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榆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折不扣推动部省市关于生态修复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9月28日,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深入研究谋划,制定出台了《榆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激活专家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领域的技术支撑和指导作用,推动全市生态修复工作高质量发展。《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办法》主要适用于榆林市资源规划系统及相关单位和部门在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研究、决策、咨询、评审、验收等过程中专家的管理与使用。《办法》重点对专家入库与出库、专家职责、权利和义务、专家选取及使用、专家的考核及监督管理几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办法》明确,入库专家将主要指导和服务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复垦整理、矿山生态修复、矿业遗迹保护国土空间生态保护补偿等相关工作的方案审查、项目设计评审、项目论证、验收评估等活动,为榆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提供管理、决策、咨询的意见和建议等。
下一步,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严格执行《办法》规定,持续优化专家库人员结构,不断健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专家专业特长和人才技术支撑作用,统筹推进全市山水林田湖草沙修复一体化治理,着力塑造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构筑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生态屏障,努力打造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确保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来源:市局